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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是住建部第一次在官方文件中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目前,我国公摊的测算主要是依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公摊面积”的概念源自香港楼市。但2013年起,香港实行住宅物业销售新规,“公摊面积”被逐步废止。
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加剧了购房者和开发商的矛盾。部分业内专家认为,公摊面积是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一项指标”。
专家认为,住建部此次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虽然离真正废除“公摊面积”还很远,但能够在市民中引发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说明我国在法律层面真正废除“公摊面积”的时机已经到来。要取消“公摊面积”,首先需要修改的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或者在更高层面上进行立法或者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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