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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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作业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遇有特殊情况,作业时间将提前或延后)。
2、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业点及附近为作业区域,影响范围为大石桥市所属行政区域。
3、作业设备类型:WR—98型车载式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发射装置。
4、火箭弹残骸的处理:在大石桥市行政辖区内发现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残骸,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和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站(联系人:高智,联系电话:0417-5900580,手机:18841728804),我们将派专家前往现场处理。
5、如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火箭着陆装置失控发生意外,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站,我们将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大石桥市气象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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