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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市民生产生活和企业复产复工需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4月9日零时起有序恢复辖区公共交通服务,现通告如下:
一、公交线路暂恢复5条。
序号 |
复运线路 |
复运台数 |
复运班次 |
首末班时间 |
备注 |
|
1 |
富丽至园丁楼 |
6 |
60 |
06:30 |
17:00 |
|
2 |
哈大路 |
2 |
18 |
06:30 |
17:00 |
|
3 |
站前至高庄 |
4 |
12 |
06:30 |
17:00 |
|
4 |
前坎子至西货场 |
2 |
12 |
06:30 |
17:00 |
|
5 |
站前至南楼 |
4 |
32 |
06:30 |
17:00 |
二、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每日0至24时单双号交替运营,公历单号日期只允许车牌末位数为1、3、5、7、9的车辆运营,双号日期只允许车牌末位数为0、2、4、6、8的车辆运营。
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要引导乘客后排就坐,严禁拼客,鼓励乘客使用非现金支付,不得离开我市辖区运营。主城区将在各路口对违反“单双号”运营的车辆进行抓拍,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交通执法部门暂扣车辆强制停运。
四、公交车内乘客不得超过核载定员的70%。乘客较多时,应采取“到站不停”或“只下不上”的措施,并及时告知候车市民予以理解。
五、车辆驾驶员应佩戴口罩、防疫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做好车辆消毒,每日进行健康监测。督促乘客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方可乘车,提醒有域外旅居史的乘客主动向社区报备。对于“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的,拒绝提供服务,并立即报告。
六、公交、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要做好宣传引导,督促司乘人员严格遵守我市防疫政策,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共同营造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
七、运输企业及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在恢复运营前务必做好安全生产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视具体情况动态调整、有序恢复公共交通服务。
大石桥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口岸交通组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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